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资质街日前从广东惠州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该局对《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方案明确对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得建设,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
列入正面、负面清单项目显著区别对待
根据修改后的方案,市环保局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和适时调整广东惠州市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正、负面清单,以及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清单。
对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建设单位或个人可在项目建成并投运前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在线备案,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得建设,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无需进行环评。同时,作为具有实际操作指引的方案,环保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规定动态调整投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正面、负面清单。
未列入正面、负面清单项目简化审批程序
“未列入正负面清单项目将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该负责人介绍。简化环评内容则包括四种情况:
一是入基地项目且符合园区规划及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其环评工作可充分利用原有规划环评资料和结论,根据规划环评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
二是交通项目可按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依业主申请内容,分段开展环评工作。
三是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范畴的民生水利建设项目,可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四是根据《名录》规定,按照“依法依规,能简则简”的原则,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且《名录》未明确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可参照同类别项目环评报告最低等级执行。
环评审批受理“依法依规,能简则简”
“减少环评受理前置条件。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备案证不作为环评受理前置条件;对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规划项目的国土、规划、林业、农业等部门对项目选址的意见等不作为环评受理前置条件。实行并联审批,优化环保部门初审程序和合并总量前置审核程序。
环评技术审查实行分类管理
惠州还将实施环评技术审查实行分类管理,不涉及重要环境敏感区的电磁辐射类项目采取专家技术函审方式;以上规定外的项目采取专家技术会审方式。
小编推荐: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肥西县、利辛县、萧县、临泉县、天长市、金寨县、和县、无为市、怀远县、桐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如下修改:
建筑资质改革为何迟迟没有落地?近年来,建筑行业不断推进资质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