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新闻 > 正文

一级建造师可直接跳评高级工程师职称!只限这个省

  2016年,河南省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6]14号)。取得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无需再评中级,可以直接跳级评高级工程师职称。


  经查询,一级建造师直接跳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政策,目前只有河南省出台,但伴随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多个省份已明确将落实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


  若一级建造师等可以跳评高级职称得以全国推广,这无疑对广大一级建造师来说是一项重要福利。


  在2017年年底,安徽人社厅印发了《安徽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直接聘任工程师职务。


  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文件原文:


  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避免交叉,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矿业权评估、土地登记代理、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20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我省组织实施的职称考试与职称对应关系


  取得我省组织实施的图书资料、档案、药学、律师、标准化等5项以考代评类职称考试证书(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8项资格证书的(见附件)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职业资格或职称考试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


  (三)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相应专业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从获得相应级别、层级职业水平证书、职称考试证书人员中择优聘任。


  (四)相关职称管理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我省将根据国家政策及时作出调整。


小编推荐:


2017一级建造师泄题已结案  18人被刑拘遭严重惩罚!


2018年1月底将公布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 别忘记查询哦!!


2023年江苏资质动态核查查哪些?

  • 2023/7/3

  2023年江苏资质动态核查查哪些?2023年是江苏省建设领域的关键时期,资质动态核查成为了行业的重要环节。江苏省相关部门将对建筑、工程施...

建筑企业吸收合并需要什么资料?

  • 2023/5/19

  建筑企业吸收合并需要什么资料?在建筑业中,企业的吸收合并早已成为一项很常见的行为。但是在进行吸收合并之前,企业需要量化评估对方企业的价值...

为什么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 2023/4/25

  为什么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企业单位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是相关部门必经方式,那么资质动态核查的原因是什么呢?下面就和...

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全国各省市资质新办分析报告

  • 2023/4/19

 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全国各省市资质新办业务办理总量为1776个。其中,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南省资质新办业务的...

社会保障信息系统3月20日-4月10日停机切换至全国统筹系统!

  • 2023/3/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本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定于2023年3月20日17时至4月10日...

四川: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3/2/23

为深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企业资质申办行为,保障企业和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就进一步规范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项通知如...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的通知

  • 2023/2/10

  根据省住建厅通知要求,我局对你公司启动了资质动态核查,经多次催促你公司仍未报送相关核查资料。经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你公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