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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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招投标法?从去年到今年,招投标改革就没有停止过,2018年3月招投标又开始有了新动静,招标规定又改了!很多建筑行业的朋友都有这样的困惑,2018年新招投标法新变动是什么?新变动哪天实施?建筑人资质街小编来讲解一下必须了解的工程招标新规则。
2018年新招投标法新变动是什么?
2018年3月8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报批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并授权发改委发布,发布注明“经国务院批准”。同时,国务院也明确废止了已经施行18年之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旧规定)。
主要修改了三方面内容:
一、缩小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从使用资金性质看,将《招标投标法》第3条中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明确为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以及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从具体项目范围看,授权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形成相关具体范围草案,与3号令相比作了大幅缩减,拟报国务院批准后,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正式实施前发布。
二、提升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施工的招标限额提高到400万元人民币,将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200万元人民币,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100万元人民币,与3号令相比翻了一番。
三、确定全国执行统一的规模标准。
删除了3号令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的规定,明确全国适用统一规则,各地不得另行调整。
2018年新招投标法新变动哪天实施?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印发,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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