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新闻 > 正文

河南总承包特、一级资质可直接增项相应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优化建筑业企业

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2018﹞84号


  各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林州市、长垣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河南省开展工程保证制度和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试点的函》(建办市函〔2017〕759号)部署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7〕22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上述其他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发证。涉及交通、水利类资质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申请企业名称,已有主要资质类别、等级,申请及获批的资质类别、等级等内容函告省交通运输厅或省水利厅。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重点培育建筑类企业名单(2017—2020年)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豫建〔2017〕227号)公布的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可直接申请增项其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范围内的相应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与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相近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进行申报,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和代表工程业绩,工程业绩应为相应总承包或相近专业承包资质所承揽工程中包含的专业工程。请各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林州市、长垣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受理审查。涉及交通、水利类专业承包资质的,请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做好配合。


  三、根据《通知》要求,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后,涉及资质的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及跨省变更、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外资退出时需重新核定等有关事项,均由承接下放审批权限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请各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林州市、长垣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承接实施。涉及交通、水利类资质的,请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做好配合。


  四、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后,企业因涉及的专业承包资质信息发生变化,由各地重新打证后,将会出现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回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重新打证并对网上资质信息进行处理等情况,由各地先行办理权限内资质证书打印、发放,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并在正本上注明资质信息变化情况后,由企业将正本提交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其他事项。各地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回的资质证书,请于每季度末统一寄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五、注册地为省直管县(市)(长垣县除外)的企业申请下放审批权限的专业承包资质时,由相应省辖市办理。请各省辖市予以受理审查。


  六、各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林州市、长垣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办结的,涉及下放资质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文件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涉及交通、水利类资质的,应同时抄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对各地承接实施下放的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吴晓磊电话:0371—68080835


  省交通运输厅葛浩宾电话:0371—87166655


  省水利厅范淑歌电话:0371—65571219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

  2018年5月24日


小编推荐:


第一!5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直接申报对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3/10/17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23/9/15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江苏: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2023/9/1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肥西县、利辛县、萧县、临泉县、天长市、金寨县、和县、无为市、怀远县、桐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 2023/9/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如下修改:

建筑资质改革为何迟迟没有落地?

  • 2023/5/31

  建筑资质改革为何迟迟没有落地?近年来,建筑行业不断推进资质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相关...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