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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究!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是否与招标代理融合?

  住建部建市[2017]101号文《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是落实国办1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的专门部署。本文回顾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模式的演变历程,通过国内外建筑设计服务范围的比较研究,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须以设计为主导、建筑策划先行等观点及政策建议,供同行研究者及政府管理部门参考。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模式的演变


  业主自管模式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受首个世行援助项目“鲁布革冲击”的影响,我国开始在工程项目中逐渐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四项重要制度,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由此,我国逐步确立了建设业主的项目法人地位,项目法人对项目投资、立项、设计、招标、造价、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负责。在1996年强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之前,一个工程项目除了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委托给咨询和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外,项目的招标、造价及项目管理一般都是业主的内部职能——这可以权且称之为“业主自管”模式,参见图1。


  工程项目管理和咨询服务模式的演变示意


  工程咨询“碎片化”服务模式


  1988年我国开始试点监理制,1996年正式颁布《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实行强制性监理制度。初期,监理职责曾体现出全过程项目管理的特点,即所谓“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初衷是希望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业主自管”职能。后来实施中,一方面由于没有坚持国际通行的以设计为主导,使得监理企业技术含量及权威性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后来推行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制度,使监理的投资控制和项目管理职能被削弱,逐步导致监理形同虚设,演变成甲方的“质量员”、“安全员”,设计院也只是“画图的”,造成了工程咨询服务的制度性分割——这被专业人士称为所谓的工程咨询服务“碎片化”模式。


  大量“碎片化”案例研究证明,在此模式下,描述标的物的“项目定义文件”由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机构分别完成,建设意图由各家“分体式”表述,使得工程项目从源头上就存在大量的“错、漏、碰、缺”,后期必然造成后期变更增多、工期延误、建筑品质降低等各种弊端。同时,“五方”乃至七方责任主体对工程共同负责却难以追责,造成业主疲于协调,各干系方内耗加大,项目利益受损。这种“碎片化”模式已进入到发展的瓶颈期,受到广大业主的诟病。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这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推广,目的是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提升我国工程咨询行业“供给侧”的内在素质,让咨询回归咨询的本质,与国际模式接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笔者认为,在我国建筑业体制下,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的范围可以参见图2,咨询服务提供商可根据业主委托需要提供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


  建筑师责任的界定


  UIA国际建协政策推荐导则中对建筑师职业责任的界定为:“包括提供城镇规划,以及一栋或一群建筑的设计、建造、扩建、保护、重建或改建等方面的服务。这些专业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城市设计、前期研究、设计任务书、设计、模型、图纸、说明书及技术文件,对其他专业(咨询顾问工程师、城市规划师、景观建筑师和其他专业咨询顾问师等)编制的技术文件作应有的恰当协调,以及提供建筑经济、合同管理、施工监督与项目管理等服务。”由此看,提供设计全程服务是国际化建筑师的天然职责,其中项目前期研究及全程业务是我国建筑师职业实践的短板。


  我国建筑师的执业现状


  由于工程咨询服务的“碎片化”,以及前期研究多由业主自行或委托其他专业策划机构完成,我国建筑师就变成了“画图匠”或“造型艺术家”,大部分建筑师只负责设计工作,建筑策划、招投标、造价控制、工程监理等均由业主外委专业机构完成,工程协调管理仍由“业主自管”。由于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挤出”效应,进一步造成我国的建筑师(设计院)服务能力得不到培育,基本上不进行策划、不懂材料与造价,不下工地监理,建筑师(设计院)的服务能力不能覆盖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由此可见,我国建筑师在提供建筑师全程业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方面,任重而道远。


  全过程工程咨询应以设计为主导、建筑策划先行


  数年前,陈世民大师生前有感于内不重视设计前期研究、工程咨询碎片化的现实情况,提出了著名的“项链论”,即设想用“带造价的设计”这根“线”,串起策划、设计、造价、招标、监理等几颗“珍珠”,为业主提供增值服务,实现产业链价值最大化。陈大师这里所谓的“带造价”,正是UIA建筑师责任中贯穿设计全程的“建筑经济、合同管理”。


  关于“建筑策划”,2014年出版的《建筑学名辞》解释到,“建筑策划是在建筑学领域内建筑师根据总体规划的目标设定,从建筑学的科学角度出发,为达成总体规划的既定目标,对建筑设计的条件、环境和相关因素进行分析,从而为建筑设计提供科学的、逻辑的、优化的设计依据。”


  建筑策划阶段的缺失


  在我国,项目可研与方案设计往往脱节,这是由于在可研与方案设计之间缺少了一个重要程序——建筑策划,参见图5。在我国,由于建筑策划的缺失,造成我国建筑师(设计院)只能被动依据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规划条件,按“书”设计,而未能充分思考涉及项目目标决策的全局性、方向性问题,造成在后续工作中往往不得不因前期决策依据不足而反复变更,建筑师由于缺乏方向感只能被动地服从业主反复不定的变更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其“主导”设计的权威性。


  国际建协职业实践委员会联席主席、清华大学庄惟敏教授的《建筑策划导论》,开启了我国“建筑策划理论”的研究和实践。他认为,“建筑策划与建筑设计之间不可分割的前后联系,并不意味着建筑策划的研究成果只是建筑设计的前提条件,它在项目的决策、实施等阶段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以设计为主导,首先要提升建筑师的策划能力,建议在立项和方案之间增加建筑策划这一法定程序,从而强化“设计”的内在质量,树立“设计”主导的权威性。由此看来,以建筑策划为纽带的可研-方案是决策-设计阶段最有技术含量、最具科学逻辑性的综合创意过程,推行设计为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必须做到建筑策划先行。


  “项目定义文件”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


  依上述,全过程工程咨询应以设计为主导、建筑策划先行,那么,建筑策划-设计的成果——“项目定义文件”自然就是设计主导的核心,因而,“项目定义文件”也就成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


  结合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笔者研究认为,“项目定义文件”是决策-设计-招投标阶段对业主建设意图的全方位体现,可分为策划、扩初、招标图、施工图等设计阶段,它应在建筑师的领导下,造价工程师及各专业顾问工程师配合,由各专业设计工程师共同完成。而要改变工程咨询的“碎片化”,就必须摈弃“图材量价分体式”“项目定义文件”的既有交付模式,实施“图材量价一体化设计文件”的集成化交付模式。这里,“图”即设计图纸,“材”即材料顾问文件,“量”即工程量清单,“价”即招标控制价


  设计企业应发挥优势,率先实践全过程工程咨询


  鉴于设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主导作用,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在允许设计、监理、造价等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前提下,优先鼓励、培育设计企业率先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这是因为设计企业处在产业链上游,人才综合素质较高,只要前期加强建筑策划研究,中期适当进行图纸和招标、造价环节的“微创新”,后期积极参与工地管理,就能快速完成华丽转身。国际著名设计企业如阿特金斯、AECOM等就是以全过程咨询业务为主,传统意义上的建筑设计只是其全部业务的一少部分。此外,试点中必须要注意区分设计企业发展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两类不同性质的服务,前者是“包工程”,后者是“包咨询”,此二者在责任性质、价值诉求、盈利模式和服务采购模式上都完全不同,需要分别建立相互独立的服务标准体系。


  应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融合


  重视与造价咨询的融合


  1、重视完善“带造价的设计文件”


  相比国办19号文,建市101号文缺少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安排,而这两者均涉及最要害的投资控制及利益分配问题,是设计文件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或回避它们,全过程工程咨询将难以有效推进,甚至会偏离正确轨道。显然,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与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相关联的“系统工程”。而且UIA国际建协政策推荐导则中对建筑师职业责任的界定中也明确包括了“建筑经济、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服务,这点需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2、借机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我国造价咨询作为一个“行业”,肇始于1990年代初期审计行政部门的“竣工审计”。由于工程造价关乎投资控制和各方的直接利益,业主、施工、监理等各干系方均较为关切。建议要引导造价咨询企业向专业造价顾问方面发展,侧重于“专业化”——“专业事专业人干,专业人干专业事。”否则会再一次产生对“设计”的“挤出”效应,影响全过程工程咨改革初衷。


  如前所述,有了“图材量价一体化设计文件”作为基础,招标交易阶段就可实施最低评标价中标,这就是所谓的“详定义,细评审,强担保,最低评标价中标”国际惯例。实施这一国际化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就要求改革报价模式,施工方以“企业定额”为依据自主报价,通过价格竞争得标,这符合国际惯例。


  重视与招标代理的融合


  要实现上述“系统化”目标,就要求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配合、发挥贯穿于项目全过程不同阶段、各种形式的招投标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主材价格、专业分包、平行分包项目及工程总造价。必须准确把握的是,工程招投标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技术工作,是重大财富、利益再分配的关键环节,各干系方皆十分关注,设计咨询人员既不能害怕嫌“水深”而不愿涉及、也不能认为“招标没啥”而大而化之,必须发挥设计咨询人员的专业顾问作用,在专业顾问工程师的协助下,以审慎、专业的态度做好一体化文件编制及招投标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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