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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翁源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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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 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

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翁源县 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1.2 项目业主:翁源县农业农村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翁发改字【2020】49 号

1.5 项目代码:2020-440229-05-01-042938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100%

1.7 招标人:翁源县农业农村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尾、坝仔、周陂、官渡、翁城、新江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规模总计约 36654.7 亩【其中:翁源县江尾镇(鹤仔村、

蓝坑村)5684.37 亩,翁源县江尾镇(联光村)2521.57 亩,翁源县江尾镇(黄洞村、梅斜

村、热水村)5419.93 亩,翁源县周陂镇 2874.97 亩,翁源县官渡镇 2111.33 亩,翁源县

坝仔镇(良星村、辉岭村、综合场)5413.58 亩,翁源县坝仔镇(礼岭村)2757.03 亩,翁

源县新江镇 6061.4 亩,翁源县翁城镇 2254.42 亩,翁源县坝仔镇新梅村 1826.1 亩】,项

目主要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它工程等。

2.1.3 项目总投资:约 5402.30 万元(其中:其中:翁源县江尾镇(鹤仔村、蓝坑村)

约 830.12 万元,翁源县江尾镇(联光村)约 370.13 万元,翁源县江尾镇(黄洞村、梅斜村、

热水村)约 799.54 万元,翁源县周陂镇约 420.95 万元,翁源县官渡镇约 312.53 万元,翁

源县坝仔镇(良星村、辉岭村、综合场)约 761.58 万元,翁源县坝仔镇(礼岭村)约 405.00

万元,翁源县新江镇约 898.07 万元,翁源县翁城镇约 332.15 万元,翁源县坝仔镇新梅村约

272.48 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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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 180 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

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 号)相关规定:由广东省内各级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

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相关活动。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

知》(建司局函市(2020)38 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

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至至 6 月 30 日期满的,统一延

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

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

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须具备水利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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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中 级以上(含 中 级)技术职称。

3.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C 证)或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

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

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

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5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

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 号)相关规定:由广东省内各级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

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相关活动。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

知》(建司局函市(2020)38 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

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至至 6 月 30 日期满的,统一延

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

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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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

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

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

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

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

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

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

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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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

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

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

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

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

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

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

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

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

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

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

期延长不少于 20 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

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

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 施工图、招

标工程量清单。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

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

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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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 3 日内,

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

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

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

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

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

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

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

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2 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

6.1.2 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

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

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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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 24 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

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

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翁源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建设一路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部门):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1-2872338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特钢生活区 22 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1-6651305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 63 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 工程交易部(黄工)

联系电话:0751-281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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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 年 6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 24 时 00 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24 日 24 时 00 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0 年 6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0 年 7 月 3 日 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10 日 7 时 30 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0 年 7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

镇朝阳路 63 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

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0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

仙镇朝阳路 63 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

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招 标 人(盖章):翁源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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