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升级需要什么资料?

文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徽省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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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


  (5)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6)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7)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8)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核查汇总表》;


  (9)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勘察企业业绩基本情况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工程勘察合同主要页、工程勘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须经施工图审查的,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10)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技术工人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11)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的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12)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录“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填报企业相关基本信息,上传提交有关材料,携带全部申报材料包括相关证件原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验原件,组织业绩核查,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核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经初审同意的,网上签署初审意见后提交。


  (3)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审查不同意的,申请人可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审批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具体原因,并可在陈述期内进行一次陈述。


  (5)予以许可的,申请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身份证明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