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何认定?

文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黑龙江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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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条件及标准:


  一、一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2、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2、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4、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5、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6、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所需材料:


  (一)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下列文件到市地、省直管县(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身份证明,职业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二)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3、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7、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