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资质街!

  • 商家资质认证
  • 需求闪电响应
  • 海量资质信息

资质代办:4000551520

电力工程-特级标准资质

分类:施工总承包

点击:2229次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


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承包工程范围: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1、申请人登录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的所有扫描件(扫描件应清晰),提交至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  

(1)直管企业申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的资质,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直接向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提交。  

(2)其他企业申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的事项,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  

2、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验原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经初审同意的,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上传至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3、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公示。  

5、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申请人也可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领取);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不予许可决定书。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立即在资质街获取服务报价

已有164位用户获取报价

获取验证码
为我报价

扫一扫 立即体验资质街人工在线即时服务

*资质街会对您的隐私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
免费咨询热线:4000551520
提交成功!
稍后资质街顾问联系您,请注意接听哦!
免费咨询热线:400055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