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9年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明确指出:
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推动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分批调整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政府不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020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
近日,相关业内人士透露出一份《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建筑企业资质改革终于到来。改革后,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由原来的593项减少为140项,压减76%,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重点内容如下:
(特别说明: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文件为准。)
01重点内容
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通信等资质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02施工资质
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改革后,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个压减为40个,压减71%。
03工程勘察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压减73%。
04工程设计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将155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95个压减为72个,压减82%。
05工程监理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可承担各类工程监理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盾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实施进程
2020年5月底前,拟定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资质标准框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12月底前,修订出台企业资质、注册执业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企业资质过渡期实施方案,明确新旧资质的过渡政策。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企业资质标准,做好新老资质管理衔接,确保平稳过渡,维持建筑市场秩序稳定。根据企业资质改革工作进展,适时提出修订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建议。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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