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服务阶段
3.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服务阶段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宜划分为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三个阶段。
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
项目决策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咨询、咨询策划、投资机会研究、投资申请咨询、专项评估报告等。
工程建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BIM咨询等。
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全过程咨询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检验项目是否实现决策目标的关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策划、运营维护咨询、项目后评价与绩效评价等。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的责任划分和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围绕总体目标的实现而确立组织模式、责权划分,以及各相关方的管理。
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服务形式
服务形式包括:可由1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1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牵头与其他咨询建设单位联合实施。
应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
3.5.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委托方与咨询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并对咨询服务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
3.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的选择
3.6.1叮叮企服建议的选择原则:
(1)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承接工程建设阶段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建设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对于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勘察、设计、造价或监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3)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得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建设单位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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